家庭中有年齡三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子女。 累計點數達十六點以上者。
2. 雇主申請重新招募、遞補或承接外國人時,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:
家庭中有年齡六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子女。 累計點數達十六點以上者。 註:合於點數計算條件:家庭中有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一親等卑親屬、或年滿七 十五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或姻親一等尊親屬,共同居住於同一戶籍。